关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研究
最近几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虽然几翻修改,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模式、税制要素、税收征管与相关配套措施四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较为完善的建议和对策,从而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更加公平合理。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从1994年实施税制改革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强化个税的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收入每年持续高速增长,根据财政部数据统计,从2002年到201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相关数据如图1所示。从2002年的1211.8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6531.00亿元,年平均增幅高达18.8% ,年均增收8429.71亿元,大大领先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是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公平分配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突显。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加之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一)税制模式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典型的分类所得税模式。个人所得税法将应税项目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形式、费用扣除标准和税收征收方式,而且各类所得不再汇总计算。这种模式不能就个人全年所有收入综合计算、综合征税,难以全面调节,故不能体现公平负税、合理负担的原则:其一是分类所得税制模式不能全面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税的公平。现行税制模式按不同项目收入适用不同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无法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这就在征税起点上体现不公平。其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诱导避税,制约了纳税的公平。现行税法针对不同所得的税率、税前扣除的标准、税款记缴方法不一,容易产生税负不公,从而诱导避税。例如一些医术高超的医生,其基本工资薪金并不是很高,不需要交纳很多税,但是他们往往有大量的药品提成回扣现金收入以及手术提成收入,这些收入在我国的现实操作体制下都不扣税,即使按照税法规定严格对其纳税征收,因为其每次手术提成收入和回扣收入都可以有规定的800元或者20%的费用扣除额,其纳税金额也很少。其三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缺乏税制弹性,制约了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协调。税法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制,对除上述两者所得以外的多数所得项目采用比例税率,致使税制缺乏弹性,不利于公平与效率的协调。
(二)税制要素不合理
浅析我国企业实施ERP的缺陷及对策
ERP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能够帮助企业迅速提高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我国企业越来越多得开始实施 ERP系统,然而ERP在我国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在此背景下,本文深入分析我国企业在实施 ERP 系统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我国企业成功实施 ERP,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提供有益的帮助。
随着21 世纪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已使企业的经营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企业竞争已由靠规模、价格取胜,转变为靠满足顾客多样化、个性化和快速反应领先,速度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主要特征。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作为新兴的大型综合管理系统,正是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的有效工具。它致力于改善企业管理的各个活动环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将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工作流加以集成和综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并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
ERP是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依据IT技术和方法,以实行企业内外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切无效的劳动和资源,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价值流和业务流的有机集成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为目标,以计划和控制为主线,以网络和信息技术为平台,包括了市场管理、客户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实验室管理、项目管理、配方管理等整个企业价值链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管理的功能。
2012年,APICS对全球有影响力的企业进行数据调查,结果说明了成功施行ERP系统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表明了成功实施ERP系统可以明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扩大企业利润空间。
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会计制度比较
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会计制度比较研究,首先关系到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如何。其次,关系到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内容的界定问题。两者都是对企业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规范, 内容没有不必要的重复, 文中对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
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会计制度比较研究,首先关系到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如何。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会计制度的比较研究问题,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层次和结构问题。如今,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已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于是乎,产生了以下问题,是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指导会计制度还是会计制度指导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是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还是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取代会计制度?这些问题的答案将会对我国的小企业发展有显著影响。其次,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会计制度比较研究,关系到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内容的界定问题。由于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具体准则,对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作的规范, 也不能太具体,因而,行业会计制度从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报表的设计和编制方法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范,尽可能具体,以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两者都是对企业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规范, 内容没有不必要的重复, 但各有侧重,相互补充。企业应当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运用小企业会计具体 准则与会计制度,共同规范与指导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制度比较分析:
一、内容结构方面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编号、会计科目使用、会计报表的格式、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和主要会计事项分录。[1]
小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正文和应用指南两个大部分。正文部分主要采用章节体例,具体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等,具体规定了小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全部内容。应用指南主要是规定了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的处理、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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