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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梯质量安全向题的政府治理研究
添加时间: 2016-5-2 10:35: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082

 

摘 要

电梯作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增加,本文以多中心治理为视角,分析了广州市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现状、存在问题,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理论分析及其模式构建,对策与建议。

构建了电梯安全监管的“政--民”模式,强调了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多方参与,以期达到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提高。阶段电梯监管上作要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为重点,以现代科技手段为支撑,构建政响:负总责、监管权责清晰、安全保障有效、应急救援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及时的电梯安全监管运行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安全管理、乡镇(街道)日常监管、质监依法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电梯安全大监管上作格局,下断提升电梯安全保障总体能力和水一平。

关键词:政府治理;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电梯质量安全

目录

1问题的提出... 3

2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现状、存在问题... 4

2.1广州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现状... 4

2.2广州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特点... 4

2.3广州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2.3.1居民缺乏电梯正确使用知识和安全使用意识。... 4

2.3.2物业管理相对混乱,持证安全管理人员不足。... 5

2.3.3电梯维修保养环节弱化、日常维护不善。... 5

2.3.4电梯监督管理环节薄弱、政府监督不足。... 5

3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6

3.1法律法规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 6

3.2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下完善。... 6

3.2.1电梯安全监管体制还不够顺。... 6

3.2.2电梯安全监察保障及机制创新不足。... 6

3.2.3住宅电梯安全投人机制尚未建立。... 6

3.2.4社会公众电梯安全常识缺乏。... 7

3.3居民缺乏必要的电梯安全使用常识... 7

3.4电梯安装维保行业不规范... 7

4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理论分析及其模式构建... 7

4.1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内涵... 7

4.2多中心治理理论与电梯安全管理内在逻辑... 8

4.3多中心治理理论下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模式构建... 9

5电梯质量安全向题的政府治理... 9

5.1构建电梯安全权责体系... 9

5.1.1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主体。... 9

5.1.2明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9

5.1.3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 10

5.2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监管机制... 10

5.2.1建立电梯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功机制。... 10

5.2.2建立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一更新保障机制。... 10

5.2.3立健全电梯隐患... 11

5.2.4进一步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 11

5.2.5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 11

5.3进一步规范电梯安装维保行业秩序... 11

5.3.1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的监察。... 11

5.3.2促进电梯维保行业发展。... 12

5.3.3推进“优胜劣汰”。... 12

5.3.4调整电梯维保单位行政许可。... 12

5.4加快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 12

5.5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12

6结语... 13

参考文献... 13

1问题的提出

2015年,726日,湖北一女子携子在商场乘坐电梯时,被卷入电梯踏板下仅9秒便当场身亡;730日,杭州一女子欲搭直梯上行时脖子被卡住,被解救时头部在17楼,身体在16楼;81日,上海一商场保洁员被扶梯夹住腿部,现因伤势过重已截肢......[1]最近的电梯事故层出不穷,不禁让人思考,为何电梯安全事故如此多发?如遇电梯突发事故,我们要如何自救?作为房地产的重要配套设施,电梯行业的安全标准是什么?进出电梯房需搭载电梯时,如何判断这是一台安全的机器?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他们从独门小院搬进了新型城镇社区及社区楼房,从而推动了住宅楼房建设楼层的不断增多也使得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量增长。电梯作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增加,如2004年发生电梯事故22起,2008年发生电梯事故增加到38起,到2013年发生电梯事故达10起,电梯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和重视。针对电梯管理的研究或是侧重于对电梯技术监管方面,如刘润莉等(2011)从监控系统设计方面对电梯进行研究[2],或是侧重于对目前电梯安全隐患与对策的研究,如张长凤(2008)[3]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推进,广东省在用电梯数量迅猛增长电梯已普及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各级质监部门不断加大电梯生产源头安全监察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强化电梯维保等环节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电梯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广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 育,持续保持了全省电梯事故率处于低位。但是,电梯安全“先天不足”、维保不到位、使用管理不善、老龄化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资金难落实等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百姓关心、媒体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急需通过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创新子以解决。本文将以一个新的视角,即应用多中心治理理论探索新型城镇社区电梯安全监管模式。

2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现状、存在问题

2.1广州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现状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本文所称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是指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还迁住宅小区中所使用的电梯。

广州小区电梯困人事故频发,与维保、监管过程层层脱节有关。最大的漏洞还是出在监管环节上,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电梯安全隐患检查、电梯零部件市场监管的力度仍有待加强。广州市质监部门发给南都记者的资料显示,201312月至20156月期间“电梯困人(3次以上)”的名单中,全市共有8 5家物业上榜。其中,58 .8%的电梯来自小区物业,25 .9%的电梯来自商业场所。而各区上榜名单中,海珠有20家排第一,天河、越秀分别有17家、13家上榜,分列第二、第三。[4]

困梯、下坠、不停层、电梯门失灵、显示灯乱码……在金沙洲彩滨北路某大型楼盘,业主从新楼入住开始,电梯的频繁故障就一直没有消停过。业主们普遍反映,电梯的故障并非个案,曾有老大妈因电梯下坠吓得心脏病发心惊胆战入了院,也有孩子被困梯落下了心里阴影,宁可徒步爬上高层[5]

1996年就建成入住的越秀区天字广场,从2012年前开始,已接近使用年限的4台高层电梯频频出现故障。如今,经过一年多的扰攘,在维修资金缺失的情况下只能更换两台新的电梯,而剩余的两台从201411月起罢工至今。天字广场1-4层为商铺,5-29层为住宅,共有280户住宅业主。早在多年前更换物管时,小区业主就获悉,天字广场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14年,在广州市电梯安全运营监控中心公布的数据中,位于荔湾区南岸路的荔港南湾小区,曾在第二季度发生了电梯故障超过22次。[6]

2.2广州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使用特点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州电梯使用情况呈现出如下阶段性特点:(1)注册登记在用电梯总数成倍增速度增长;(2)还迁住宅电梯数量增长突显,并己经超过商业住宅电梯数量增长速度;(3)电梯使用过程中投诉举报案件不断增多。

2.3广州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还迁小区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收集数据,并对多年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及培训的行业专家进行访谈,了解到目前广州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管理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2.3.1居民缺乏电梯正确使用知识和安全使用意识。

1)缺乏电梯正确使用常识。

虽然居民搬进了新建的高楼大厦,但对电梯正确使用知识却不多,乘坐电梯很不规范,如乘坐电梯前未认真观察电梯是否停稳、电梯运行中在轿厢内跳动等情况时有发生。缺乏紧急自救常识,当发生电梯故障时心慌意乱,不知道按电梯轿厢内紧急按钮(五方对讲)或者拨打轿厢内张贴的紧急救援电话进行求救,而是慌乱中拨打110或者119进行求救,虽然得以解救,但相对延缓了救援时间,同时对电梯具有巨大破坏。

2)人为破坏比较严重。

因不懂得电梯正确使用常识以及一些居民素质不高,对电梯的人为破坏比较严重,如有的居民乘梯时用车钥匙触碰楼层按键导致按键损坏,有的居民因个人私怨或者泄私愤打砸电梯控制面板导致电梯损坏,甚至有的居民在电梯轿厢内随意大小便。据调查,目前电梯人为故障率高达80%,违规使用、非正常使用以及人为破坏的现象屡有发生。[7]

2.3.2物业管理相对混乱,持证安全管理人员不足。

物业公司情况复杂,难于管理。存在如下两种情况:

1)同一物业公司管理数个小区;(2)一个小区存在数个不同物业公司管理。每个物业公司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范围也不尽相同。造成管理主体、管理内容、管理方式不明确,管理相对混乱。此外,电梯持证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小区注册使用电梯数量大,但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电梯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过少。有的物业公司存在管理多个小区百余部电梯,只有一名持证管理人员的现象,存在安全管理隐患。

2.3.3电梯维修保养环节弱化、日常维护不善。

维修保养不到位(按照《广州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第二十五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清除导致出现故障。目前电梯维修保养的主要做法是先由电梯生产单位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负责,在维保合同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取得维修保养资质的维保单位负责。造成维保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产权主体不明确造成的维保资金不到位,维保服务质量不能保证,加之专用电梯品牌繁多,目前免保期内维保质量也由于电梯品牌不同而参差不齐。此外,维保单位为了各自利益在竞标过程中不断降低维保费用来取得标的也使得电梯维保质量有所下降。

2.3.4电梯监督管理环节薄弱、政府监督不足。

缺少政府监督,缺少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特别是缺少对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督。一些维保单位故意降低维保价格,造成恶意竞争,降低维保质量。对维保单位监管的制度上缺乏约束力。没有对维保单位违规行为的有效处罚依据,《广州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要求质监部门对维保单位采取信誉档案不良记录的方式,上位法对维保单位的违规处罚也没有规定,监管上缺乏震慑力。

3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法律法规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

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还迁住宅电梯的采购、责任主体、监管职责、日常维护、维修保养资金管理、安全使用知识宣传进行详细规定,从而导致开发商根据各自资金实力从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选择不同品牌电梯质量难以保证,注册主体不明导致管理主体不明,维修保养不到位等现象。

3.2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下完善。

3.2.1电梯安全监管体制还不够顺。

电梯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电梯设备本身质量安全,还涉及电梯招投标管理、相关土建施工质量把关、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的投人、使用管理者(物业)的规范管理、投诉纠纷阶调处理等诸多因素。要抓好全省电梯安全工作,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履行好安全监察职责的同时,还需发展和改革、住建、财税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旅游、卫生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各司其职、共同监管,以及属地基层政府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投诉纠纷事件处理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当前广东省电梯监管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职责分工还不够清晰,有待进一步梳理和明确。

3.2.2电梯安全监察保障及机制创新不足。

政府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难以维持快速增长的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任务,更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电梯等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的公益性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需要。

3.2.3住宅电梯安全投人机制尚未建立。

一些居民住宅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回迁安置房、农民联建房及长期没有实行物业竹理的居民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管理比较差,物业管理费收缴不到位,造成电梯的日常维护、维修、配件更换等日常运行费用难以落实。这些住宅小区由于房屋维修基金数额有限、手续繁琐,老旧住宅电梯的大修、改造或更新资金使川难的问题变得十分普遍和突出,致使一些住宅电梯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而长期带“病”运行,出现故障率和投诉率“两高”现象。

3.2.4社会公众电梯安全常识缺乏。

事故规律研究表明,电梯故障、事故与社会公众安全文明乘梯的关系密切。电梯乘坐方式不正确,超载、超时、粗暴操作、撞击电梯、遇电梯故障强行扒门,加剧电梯故障、事故的发生;不爱护电梯,随意丢弃杂物、宠物随地排泄等一不文明行为,增加了电梯的故障率。近七年的事故表明,因乘客违反安全乘梯规定、处置不当引发的电梯事故总数在300%,位居事故原因第二位。

3.3居民缺乏必要的电梯安全使用常识

居民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缺乏必要的使用常识,错误操作,特别是在装修阶段,装修工人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出现;(2)缺乏应有的法律素质,不排除恶意破坏、蓄意讹诈等违法行为发生;(3)自身素质不高,对公共财务的爱护和重视程度较低,缺乏公共安全意识。在一些区域,电梯按键被人为砸坏、电梯门被撞变形、电梯内的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屡次被人为撕毁,更有甚者在电梯内如厕。

3.4电梯安装维保行业不规范。

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等社会力量对电梯的安全管理缺乏责任意识和主动性。为了各自利益互相推卸责任使得电梯安全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特别是维修保养资金来源不明确,难于管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1)收取物业费作为维保资金(目前此种情况约占70%),物业公司对维保单位的选择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选取服务质量低下的维保单位;(2)政府直接拨付到镇,但管理单位是物业公司,资金管理者和具体操作者不统一,物业无法保证维保单位的维保资金按时到位,资金不到位维保质量就难以保证,这样恶性循环很容易造成物业公司与维保单位的相互推诿扯皮。

4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理论分析及其模式构建

4.1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内涵

随着公共管理的发展,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重要代表之一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不仅丰富了公共管理的理论的内容,也推动了公共管理实践领域与政府改革领域实践的发展[9]20世纪90年代治理理论起源于西方社会,“现己成为社会管理与治理的一个重要的理念和价值追求”。治理的定义也从“控制、引导和操纵”的原本内涵,逐步扩展到包含“管理主义、多元主义、制度主义、网络性和对两分法边界的跨越”。尽管治理理论及治理概念不断丰富和发展,但是治理的核心无非有以下两点:(1)公共事务管理的多方合作或参与;(2)多方即参与方有着共同的目标或者核心的利益——公共利益。多中心治理理论的提出,更加强调并扩展了治理理论的核心外延,从单一中心向多中心扩展。“多中心”一词最早由迈克尔·博兰尼提出,奥斯特罗姆把“多中心”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并提出“多中心治理理论”。奥斯特罗姆认为,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并非由一个政府服务,而是存在着多元的供给主体即政府、市场、社会等,同时也存在竞争机制。与此同时,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各供给主体之间相互独立、地位平等,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以多种形式共同行使主体性权力,自发形成一种有序的关系”,彼此“承认政治”合法性,以期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总之,多中心理论摒弃了传统公共服务的供给的单一选择,强调在公共服务中供给主题的多元化以及多方协调参与,不仅可以实现不同供给主体的优势互补而且“可以有效解决采用某种单一的供给方式而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化配置”,因此多中心治理理论以多方参与为核心,以提高和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为终极目标。

4.2多中心治理理论与电梯安全管理内在逻辑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举措,因此城镇化的改革将是中国改革重要内容之一。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而如何推进城镇化确保以人为最根本的受益对象将是探寻城镇化改革的必要内容。同时,在另一方面伴随城镇化改革的现象之一就是高楼或者大型商场的建设,而在建设高楼或者大型商场中电梯作为重要交通工具是必不可少的配置。那么在高楼林立的情况下,电梯运行是否安全,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将会是判断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因为电梯运行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着公众的公共安全,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而传统的公共安全监管的公共服务是由以政府提供的单中心供给机制,缺乏多元主体的参与。城镇化带来的高楼数目的增多,从侧面可以说是增加了政府管理的幅度,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导致政府在提供公共安全监管服务能力的下降,同时在另一方面人们对于公共安全监管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大。这一矛盾会随着城镇化的逐步发展而不断扩大,促使政府寻找二者之间的解决之道,因此积极探索公共安全监管服务供给的治理的新模式即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治理的同时满足公众的需求将是政府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而源于西方的多中心治理理论进入我国并在我国其他公共管理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就给电梯安全监管治理提供有益的视角。多中心治理理论的不仅强调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也强调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积极参与。

多中心治理能够避免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提供的不足或者过量,同时能够有利于公共决策的民主性和有效性。因此本文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视角对我国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行探讨,并在我国电梯安全监管现状、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政--民”多中心治理模式。

4.3多中心治理理论下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模式构建

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模型由政府、社会和民众构成,形成相互联系、协调互动、互相监督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模型中政府主要包括发改委、建委、房管局、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公安局、消防队以及各镇政府等部门,对社会有管理职责,对民众有宣传引导职责:社会主要包括电梯行业协会、物业公司、维保公司、电梯生产厂家以及其他形式的企业,是电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管理负有直接主体责任:民众主要包括居民自身、村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等,是电梯安全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发挥着重要监督职责,特别是民众自身是电梯使用的直接受益人和电梯安全管理直接参与者,对政府和社会组织具有重要监督作用。

5电梯质量安全向题的政府治理

5.1构建电梯安全权责体系

5.1.1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主体。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在电梯使用过程中行使电梯管理权利、履行电梯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电梯使用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共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电梯使用单位。如电梯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电梯的,该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如多个所有权人共有的,应协商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物业使用权的,应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新安装电梯尚未移交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回迁安置房、农民联建房等居民住宅(小区),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当地住房与建一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通过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使用单位。未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人使用。

5.1.2明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电梯安全负总责。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强本辖区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促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相应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并建立电梯安全考核机制,将电梯安全纳入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电梯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协调电梯运行、维保、维修、改造、更新等经费的筹措,及时做好电梯隐患和投诉、纠纷等不稳定事件的办调、处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住建部门负责电梯的选型、配置及相关土建工程质量的监督把关;督促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正式移交物业管理单位前的电梯安全管理职责;负责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电梯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对涉及电梯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财政都门负责电梯安全相关经费的保障落实。质监部门负责依法实施电梯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的安全监察及相关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查处电梯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吊销被质监部门撤销许可的生产单位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办理企业变史登记,依法查处电梯销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负责对电梯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公安部门负责配合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维护电梯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等违法行为。旅游、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电梯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提高本行业、本领域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5.1.3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

探索社会组织在电梯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中的作用,可由其承担电梯市场监管相关职责和政府部门委托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发挥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作用,做好电梯维保专业人才培养、维保指导价制定、维保合同范本统一、服务诚信机制建设等行业自律工作。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仔,通过高质高效办理有关电梯安全的建议提案,拍动电梯安全工作。

5.2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监管机制

5.2.1建立电梯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功机制。

各相关部门在当」也同级人民政府的统领导下,各尽其责,加强协作联动,建立“职责明晰、协调联动、合力院督”的电梯安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5.2.2建立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一更新保障机制。

由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老旧住它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机制。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的物业管理补贴,片优先保障老旧住宅电梯人修改造更新所需经费。住建部门依照《广东省物业竹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上要优先保证电梯大修改造更新需要,简化审批手续,开设“绿色通道”。质监部门逐步建立完善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的标准体系支撑,进一步推动和规范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报废更新工作。

5.2.3建立健全电梯隐患

排查治理和投诉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建立使用单位自查巡查、维保单位定期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日常督查、相关部门监督抽查、社会公众媒体监督的电梯隐患综合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电梯隐患。可借鉴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经验,通过组建热心群众“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发动业主群众参与监督。[10]质监部门加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电梯应坚决查封,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应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切实做好电梯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对由于电梯被封停或事故故障等引发的投诉、矛盾纠纷等不稳定事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5.2.4进一步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

使用单位是电梯应急救援的责任守一体,维保单位是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进一步完善电梯突发事件纳入公共110联动救援机制,协调建立区域覆盖的维保单位互助救援机制,加快建立完善以使用单位为主体、维保单位为主力、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救援效率。可借鉴杭州市“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的经验,设立专门机构,开设电梯报警电话,统一指挥协调维保单位和其他社会救援力量。

5.2.5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

针对电梯质量安全涉及的主体和环节多的特点,建立健全从电梯产品选型、采购招投标、相关土建工程设计和施工到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销售、使用、维保、报废的电梯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完善各环节相关质量记录档案,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注重发挥电梯市场监管体制创新的作用,鼓励、引导电梯制造企业向维保服务延伸,逐步建立起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到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终身服务负责制。同时,建立电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电梯事故及影响人的突发事件,查明原因,严格依法查处相关环节企业的法律责任。

5.3进一步规范电梯安装维保行业秩序

5.3.1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的监察。

结合全省电梯安装维保行业的现状,针对性地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监察,建立完善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综合量化记分制度,严格市场退出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实行重大违法维保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黑名单”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倒逼电梯维保单位遵纪守法。

5.3.2促进电梯维保行业发展。

支持特种设备专业协会开展电梯维保专业人才培养、制定维保指导价、统一维保合同范本、服务诚信机制建设等行业发展和行业自律工作;开展电梯维保企业质量安全服务星级评定工作,支持“高星级”维保单位做大、做强,鼓励其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举措,走规模经营之路,培育和创建电梯维保服务品牌。

5.3.3推进“优胜劣汰”。

由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专业协会及时公布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分类监察、质量安全服务星级评定结果,引导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安装维保单位;住房建设部门引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优先选择诚信守法和“高星级”的维保单位承担电梯维保业务。

5.3.4调整电梯维保单位行政许可。

针对当前电梯维保质量管理差、现场管理乱的现状,建议国家质检总局调整当前电梯维修单位许可资源条件要求,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对工程技术人员实行注册制,赋予其相应的权利和责任,督促落实维保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5.4加快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

现代物联网技术是创新电梯安全监管方式的重要手段。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以项目为载体,以技术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示范网项目建设进行推动。安排必要的科一技经费,鼓励支持电梯生产、检验及科研单位开展电梯物联网技术研究,重点支持日常运行有效监控、故障(事故)预警预报、应急处理实时响应的高起点、高标准、可兼容的全程实时监控系统;重点推动电梯生产单位建立和完善从生产源头到使用终端的电梯日常运行的智能化安全监管系统;大力支持优质优势电梯生产企业延伸服务,做强做大电梯维保服务业,从源头上提高电梯安全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借鉴杭州等地的成功经验,在新建的地铁、车站、大型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电梯先行试点安装配置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5.5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依托宣传部门广泛宣传电梯安全常识、电梯故障正确应对办法和不安全乘梯、不文明乘梯的后果、危害,共同制止乘梯“四警示”行为,提高乘客安全使用电梯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的能力;质监、旅游、卫生、教育、住房建设等部门常态化深人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争取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培训教材,普及安全乘梯常识,推动使用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做好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引导百姓安全乘梯、文明乘梯;推广杭州、湖州等地电梯安全监督志愿服务队的做法[11],充分发挥业主“自我管理、互相监督”优势,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制止不安全文明乘梯行为,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报大限度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

6结语

在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电梯的所有权单位为主体责任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直接使用者即居民应发挥监督管理作用:而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而非主体作用,通过组织协调政府、社会、居民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来达到多中心协同治理的效果,最终达到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的根本目的。无论是理论研究成果还是工作实践结果都表明,对于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的安全管理,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或者仅仅依靠社会力量或者民众自发组织都难以完成,需要构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民众自发组织互相配合、分工协作、良性互动的“政--民”多中心监管新模式。这就需要明确各监管主体在此模式中的地位作用。

广州小区电梯困人事故频发,与维保、监管过程层层脱节有关。小区一般由物管代表业主选聘电梯维保单位,而大多数小区的物管采取的是“包干制”,聘请维保公司的费用是从物管费中扣除。为了减少成本开支,不少物管公司想尽办法压缩电梯维保费用。费用一少,直接打击电梯维保单位在维护保养方面的积极性,电梯维保工作便很容易变成“走过场”。最大的漏洞还是出在监管环节上。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每年都向电梯权属人收取电梯年检费,每台1000元至几千元不等,但实际上监管工作并未做到位,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电梯安全隐患查处、电梯零部件市场监管的力度仍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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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州“困人”电梯近六成来自小区http://epaper.oeeee.com/epaper/A/html/2015-08/05/content_3453205.htm?div=-1

[5]广州“困人”电梯近六成来自小区http://epaper.oeeee.com/epaper/A/html/2015-08/05/content_3453205.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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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乔国振,裴水华,刘红.多中心治理视角下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研究--以天津市津南区新型城镇社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为例.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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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兴伦.多中心治理: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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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国石化新闻网.湖州石油:成立“平安油使”志愿服务队http://oil.in-en.com/html/oil-2391124.shtml.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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